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29作者:浏览次数:2643

武汉商学院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正常教学、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北省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应对突然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主要包括学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洪水、地质滑坡、地震以及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自然灾害事故,以及影响学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事故。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分级负责原则。党委书记、校长是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有关信息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及时处置原则。学突发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工作预案,事故处理工作专班及时到岗,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以及时、快速减少危害的扩大,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

(五)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突发安全事故。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五、事件的级别划定

依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导致转移师生5万人以上,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的,对本地区或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重大事件(Ⅱ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所在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因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导致转移师生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的,对本地区或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组织体系及职责

设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学书记、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学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党委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和部署学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学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安全事故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安全事故过程中,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当安全事故超出学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学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办公室,分管安全保卫工作副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学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应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二级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促各二级部门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组织体系成员及职责

成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室、保卫部(、基建办、后勤集团、学生工作部(、组织人事部(统战部)、财务处、宣传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机关党支部、团委、图书馆、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处室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考核等职能;组织制定处置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负责安全事故信息处理,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重大信息及时依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值班制度建设和人员安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有关处室处置涉教、信访、维稳、涉外等问题;协调学安全事故的宣传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部(:负责治安、消防、校园巡逻、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负责门卫、保安、校卫队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消防演练,编制消防演练预案、实施、总结;负责秩序维护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办:负责校园建设及维护;协调处理建筑物倒塌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协调处理因山体滑坡、地震、洪水等严重危害建筑物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集团:为安全事故处理提供水、电、气、食宿、交通、通讯、医疗等后勤保障供应;协调处理因食堂、公寓、经营管理等后勤管理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后勤社会化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学及社会稳定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因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食物中毒和其它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置学安全事故时安排学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停(罢)课等事件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指导预防和处理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引发的极端事件;协调处理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学生踩踏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理学籍、学历等管理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理大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理勤工助学等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部(统战部):处置学安全事故时组织统战工作,协调安排人事;负责协调处理因教育人事政策、改革、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为处置学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经费保障;负责协调处理因学收费管理、债务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处置学安全事故时安排宣传、采访、报道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因宣传、报道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处置学突发公共事件时安排或取消课程;负责协调处理停(罢)课、罢教事件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教育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安全事故中的责任追究指导与督查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协调处理因招生、毕业生就业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处置学安全事故时安排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调处理因离退休评级、待遇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发生因职工合法权益受损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时,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支部:处置学安全事故时组织机关党员,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协调处理因党务等工作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处置学安全事故时组织团员及志愿者,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协助党组织;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协调处理因图书借阅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理图书管发生的踩踏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处置学安全事故时占领网络宣传阵地;为安全事故处理提供网络保障;负责协调处理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设立各自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协调各自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处理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处置学安全事故时安排各自师生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各部门要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二级部门组织体系及职责

各二级部门设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协调部门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


第三章  预警预防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安全事故部门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不得延报,最迟不得超过0.5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部门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二)信息报送机制

  收到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后,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分管领导,通报相关责任部门,并及时将上级领导作出的处置意见传达给有关部门。执行电话报告后,办公室应当将相关材料立即正式上报,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送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一)每学期要开展1—2次学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做好记录,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接预警信息报告后,要进一步核实、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切实措施,指导各部门妥善处置。处置措施及事态发展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在确认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开展工作部署,迅速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必要时请求支援,防止事故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四)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第四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分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及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及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同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工作专班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相关责任部门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指导、协助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协调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处置工作,并依照程序上报,协调外部支援、配合。

(三)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相关责任部门密切与当事人联系,指导、协助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院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具体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有关情况,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按Ⅲ级事件处置并上报。

二、基本应急处置

(一)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上报。

(二)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2.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3.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三)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学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四)地震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1.突发地震时,师生如上课,应坐在座位上或躲在课桌下面,待地震过后再迅速、有序地撤离,以防强余震。同时,立即切断电源等,并将教室门打开,确保出口畅通,防止地震造成门窗错位,封闭出口。教师等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指挥学生就地避震。

2.避震时,身体要尽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保护头颈、眼睛。

3.组织指挥学生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4.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师生人数。对受伤师生,要立即组织救治。发现有被废墟埋压的,要尽快联系救助(保持冷静,设法自救)。一时无法救助脱险时,受困师生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5.救援受困师生时应注意:(1)注意听被困师生的呼喊、呻吟、敲击声;(2)根据教室等房屋结构,先确定被困师生的位置,再行抢救,以防止意外伤亡;(3)先抢救建筑物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及时抢救那些容易获救的幸存者;(4)救援方法上首先应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尘土,防止窒息,再行抢救,不可用利器刨挖;(5)对于颈椎和腰椎受伤的师生,切忌生拉硬抬。

(五)洪水、地质滑坡类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1.雨季,应加强对教学楼、宿舍等建筑物以及附近山河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疏散人员。

2.应加强与水文、地质等监测部门联系,一旦获悉将发生洪水信息,应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立即对师生采取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课。

3.突发洪水时,学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组织师生避险。师生避险时,不要顺洪水向上游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不要停留在低凹处。

4.救护被洪水伤害的人员时,应立即清除其体内的异物,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躺,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并及时送医院。

(六)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地方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情况,立即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七)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学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及时疏散师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八)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校园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学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

2.在爆炸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3.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九)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十)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1.后勤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通讯保障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学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一)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置措施

1.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2.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在向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5.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与上级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6.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与上级部门应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十二)突发安全事故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应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十三)针对其他事件,应制定相应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三、应急结束

本着谁启动预案,谁宣告结束的原则,突发安全事故结束后,由预案启动部门宣布。

四、学突发安全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一)发生灾难事故,学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二)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学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三)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第五章  后期处置


一、应急工作结束后,工作重点应立即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

要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正常秩序。

(一)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四)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件结束后,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

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对学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学及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  工作保障


一、通信保障

建立应急工作联系网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障电话机等通信联络设施完好有效。

二、应急队伍

结合岗位责任制,建立应急队伍。组织义务消防队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三、医疗保障

加强学医务中心建设。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学医务中心应具备及时做好伤员应急处置和病人转运工作的基本能力。

四、后勤支援与保障

有关部门要制定措施,在物资、经费、交通等方面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第七章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的方法。

二、管理与培训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waiguoyuxueyua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

三、演练

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演习,重点进行火灾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第八章  附  则


本预案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