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6-25作者:浏览次数:556

武汉商学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不懈培养优良学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关系到学校的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学风问题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成长,直接影响师生的思想品行和行为习惯,直接影响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

加强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通过学风教育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学院的责任义务,力争“十四五”期间学风和科研诚信整体状况进一步改观,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奠定良好的学风基础。

三、构建和完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

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风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导检查各部门、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科研、教师、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四、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

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在师生中加强科学精神教育,注重发挥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强调学者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修养。学校开展科学伦理讲座和通识选修课程,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范畴和职业培训体系,纳入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范畴。

五、加强教师的科研诚信教育

要把教师队伍学风建设作为学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实施重点。教师学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研诚信,学校每年对教师进行一轮科研诚信教育,在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中突出科研诚信内容,建立科研诚信档案。教育引导教师热爱科学、追求真理,自觉抵制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而不追求质量的浮躁风气及行为,把优良学风内化为自觉行为。

六、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要把学生学风建设作为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开展学生诚信教育,落细落实《武汉商学院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重点围绕学生学习诚信、生活诚信、考试诚信、缴费诚信、经济诚信、受助诚信、就业诚信和网络诚信八个方面加强教育引导,注重提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能力。

七、切实改进评价考核导向

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学校在考核评价中,要防止片面量化的倾向,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的权重。在专业技术评聘中要体现重创新质量和贡献的导向,防止片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和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挂钩的倾向。

八、发挥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工作委员会作用

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工作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规范制度、学术成果公示制度和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等制度,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九、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改革试点工作

进一步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三全育人”改革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工作任务,与“五个思政”和“五帮五促”工作有机结合、协同发力。树立学风建设人人有责的意识。教师要为人师表,坚持以教书育人为首要职责,自觉担负学生成长引路人的责任;学生要在刻苦学习中增强本领、锤炼品性,求真知、重实学,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加强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支撑保障

坚持学校党委对学风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以党风促学风。积极发挥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骨干的作用,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风建设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武汉商学院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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