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干部工作政策规定,结合学校领导分工实际,为继续做好校党委酝酿干部人事等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部分成员。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李作清、王清华、王丽华、王辉华、郑柱泉五位同志组成,李作清同志任组长。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发布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612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干部工作政策规定,结合学校领导分工实际,为继续做好校党委酝酿干部人事等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部分成员。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李作清、王清华、王丽华、王辉华、郑柱泉五位同志组成,李作清同志任组长。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版权所有©武汉商学院 鄂ICP备:11003517号-8 地址: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汉阳区 东风大道816号 邮政编码:43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