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万杰民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部长(处长、主任),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职务;
徐兆军同志兼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
免去施卫东同志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部长(处长、主任)职务。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发布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5715
经研究决定:
万杰民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部长(处长、主任),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职务;
徐兆军同志兼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
免去施卫东同志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部长(处长、主任)职务。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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