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李胜华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范青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教务处(学位办)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发布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5582
经研究决定:
李胜华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范青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教务处(学位办)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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