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0-29作者:浏览次数:275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干部工作政策规定,结合学校领导分工实际,为继续做好校党委酝酿干部人事等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部分成员。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李作清、王清华、王丽华、王辉华、郑柱泉五位同志组成,李作清同志任组长。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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