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关于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1作者:浏览次数:2570

武汉商学院关于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精神,切实抓好大学生创业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的重大意义

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主要是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帮助有创业潜质的学生认识和掌握创业基本规律,提高大学生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创新型、创业型人才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战略举措,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手段。

二、明确大学生创业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以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导向,以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育为先导,以创业课程教学为支撑,以创业政策激励为保障,以创业平台孵化为依托,着力构建推进大学生创业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着力提升大学生创业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水平。

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努力成就青年学生的创新创业梦想;成立创业学院,积极推进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不断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构建具有商院特色的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通过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成立创业教育导师团,设立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集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创业文化培育与综合素质培养、创业指导与服务于一体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真正形成以创业带动、促进就业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监察审计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基建办公室、校团委和各院系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全校大学生创业工作。

各部门、各院系要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学校要强化检查、督促,将大学生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为大学生创业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四、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

(一)组建创业学院,搭建创业工作新平台

整合学校大学生创业资源,组建武汉商学院创业学院,统筹管理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研究、创业实践工作。创业学院属于学校二级学院,创业学院下设教研室、创业研究所、创业指导中心等机构。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创业工作合力

着力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或讲座,作为公共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试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努力构建具有商院特色的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

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体系,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抓手,提高大学生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力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有新突破。

认真组织、策划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团队,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孵化一批大学生创业企业,大力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

(三)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大学生创业环境

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纳入学校预算。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

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场地条件;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团队,孵化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企业;努力争创省级、国家级大学生示范性创业基地。

加强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业项目信息库等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导师团,聘请校内相关专业教师、知名企业家、有关专家担任大学生创业导师;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咨询服务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管理、金融、税务、法律、市场、财务等指导。

(四)完善配套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保障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细化本部门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措施,保障大学生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定和落实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给予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创业;将学生创业实践、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等等。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教师指导学生创业工作的考核、晋升及奖励办法,引导教师为学生创业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和过程帮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创业教育教学,教学实绩与教师业绩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挂钩;鼓励教师吸收学生参与科研成果研发项目,带领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并计入工作量;鼓励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或离岗带领学生创业等等。

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创业团队、创业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创业团队、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业活动,将参加创业活动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为学生创业创造条件,凡在校创业的团队可享有学校免费提供的两年场地、网络使用权等优惠。

(五)加强校园创业文化建设,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加大创业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自主创业热情。

加强创业论坛建设,办好武汉商学院大学生创业论坛系列活动,定期邀请创业专家、学者及优秀创业校友来校举办专题讲座。

统筹好第一、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好“校园技能节”、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大学生创业规划大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创业潜质的开发和能力的提高。

定期开展“十佳创业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创业经验,弘扬创业精神,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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