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学生公寓上网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1作者:浏览次数:2542

武汉商学院学生公寓上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商学院校园网学生公寓局域网(以下简称学生公寓网)用户的上网行为,保障校园网安全,保证学生公寓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网络用户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网络用户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公寓网是国有资产,是校园网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基础设施,学校拥有其所有权。


第二章  用户的注册和注销


第三条  学生公寓在住学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和校园卡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注册成为学生公寓网用户。注册账号时应出具实名,用户每次接入校园网时,通过身份验证,验证身份合法后方可使用网络。

第四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转借或转让。

第五条  用户按月交纳网络使用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第六条  用户需要终止使用时,由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  用户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第七条  用户必须对自己的上网行为负责,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向校内和社会提供任何形式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  用户自行安装的上网扩展设备(如集线器、交换机等)及其线路,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九条  用户应安装防病毒软件,经常升级病毒库,经常查杀病毒和恶意软件(如木马等)。用户应及时为其计算机操作系统打好补丁,封堵系统漏洞。

第十条  用户有权追查通过网络侵害其正当权益的行为及其行为人,有权要求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一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网主干链路、交换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网络用户的身份登记和上网行为监管,保障网络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使用情况和运行需要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如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网络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网络故障隐患等,无须征得用户同意。

第十三条  当学生公寓网因下列原因之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暂时关闭学生公寓网。

(一)用户上网行为不当;

(二)用户未经授权进入各种服务器;

(三)用户计算机感染病毒或恶意软件,造成对其他用户或网络设备攻击;

(四)用户的其它所有危及校园网正常运行的主客观行为。

第十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违反本办法的用户可根据情况给予以下处理:

(一)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其使用网络;

(二)注销用户资格,终止对其服务。

第十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和全体学生对学生公寓网的线路和设备负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可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上网行为进行举报并加以制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学校针对校园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学生公寓网。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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