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 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采购项目限额标准和程序
(一)5万元以下的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由采购部门自行询价采购,采购程序自定并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5万元(含)以上-6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采购部门可自行采购。采购程序:项目采购前询价→设定采购需求→项目采购公告(部门网站)→评审(集体决策)→结果公示(部门网站)→签订合同(30天内)→备案(附件3)。
(三)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6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采购程序:采购部门提交采购需求或CAD设计图纸→资产管理处进行询价或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采购部门填写《武汉商学院采购限额标准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由资产管理处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采购项目中含有设备的,需报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入库。
(四)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事项
(一)采购项目实施前,应按学校相关制度提交立项审批表、校长办公会纪要、党委会纪要等材料。
(二)采购限额标准按学校确定的采购程序实行采购,采购不得拆分。
(三)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电子商城采购和协议供货(服务),按鄂政办发〔2020〕56 号规定执行。
(四)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武财采函〔2020〕161号)等有关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附件1)。
(五)扩大采购人采购自主权,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采购人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履行工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须在党媒、党报、党刊等特定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及水、电、天然气、土地等项目暂不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六)关于规范服务类的采购项目,经常性购买服务项目,原合同或采购文件中事先对续签合同作出约定的,购买服务项目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可与原服务单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金额不得高于原合同金额,每次续签合同的服务期不得超过一年,且与原合同累计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续签合同前需到资产管理处备案。
(七)因突发事件确需紧急采购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三、严格实行责任制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采购过程中严格实行责任制。采购项目各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学院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若在采购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由校资产管理处移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处理。
四、其他
(一)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武汉商学院2019-2020年采购限额标准和程序的规定》(武商院〔2019〕19号)同时废止。若市政府出台新的政策,将适时予以调整。
(二)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商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2.武汉商学院采购限额标准项目申请审批表
3.武汉商学院采购限额标准项目备案表
附件1
武汉商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项目部门)_______年____(至)___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部门) _______年_____(至)_____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 |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到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 |||||
...... |
年 月 日
附件2
武汉商学院采购限额标准项目申请审批表
项目编号: 项目部门(盖章): 经办人:
项目名称 | 该项目是否涉密( ) |
项目预算金额及来源 | |
项目拟完成时间 | |
项目主要 内容及要求 | |
项目部门负责人 (签字) | |
项目部门分管校领导(签字) | |
资产管理处负责人 (签字) | |
分管资产管理处 校领导(签字) | |
校长(签字) |
注:如本表空格不够,可另附材料,加盖骑缝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武汉商学院采购限额标准项目备案表
备案部门(盖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
预算金额(万元) | |
中标金额(万元) | |
中标单位 | |
中标单位类型(大、中、小、微型企业) | |
合同签订时间 | |
备 注 |
经手人(签字):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