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法定代表人、学校工会委员会三方推荐,校党委研究决定,调整武汉商学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苏菁箐 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员:郭名宏 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冯 军 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杨德涛 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
图书馆馆员
高 静 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通识教育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李 红 校工会委员会委员
经济学院副教授
贺连华 干部评议与监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机关一工会主席
施卫东 干部评议与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
展中心)部长(处长、主任)
朱 喆 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主任
后勤集团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