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武汉商学院北区食堂一、二楼委托经营服务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者:资产处发布时间:2021-04-13作者:浏览次数:2049

项目概况

 武汉商学院北区食堂一、二楼委托经营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11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W-2021-1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武汉商学院北区食堂一、二楼委托经营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武汉商学院北区食堂一、二楼委托经营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视服务情况,采购人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与中标人续签次年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专业餐饮服务经营、管理能力,持有相关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应的经营项目);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任何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重大事故的不良记录承诺函(以卫生监督部门和消防主管部门处罚认定书为准);

4)根据武汉市财政局【2020】77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供应商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查询”;

7)投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0414日至202104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招标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6880354@qq.com,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051109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051109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5、本项目在武汉商学院信息公开平台(https://xxgk.wbu.edu.cn/)上发布。

6、公对公转账信息:(转账需备注清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①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②银行账号:4200 1258 1720 5958 8888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汉阳大道玫瑰苑支行

④清算行号:105 521 002 97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商学院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

联系方式027-84791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号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慧 梁晓玉

电话:027-856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