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武汉商学院
2022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深入实施的关键之年。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特色鲜明、行业知名”的一流应用型商科城市大学新篇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筑坚强阵地喜迎党的二十大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能力,不断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大局意识。(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巡促改,以巡促建,全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把全校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2.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的历史和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四史”教育,结合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抓好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列席旁听制度,进一步提高各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主题党日活动质量,抓好中层干部理论文章评选活动,推动形成理论学习成果。(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依托青马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等载体,带动学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氛围。(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
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选修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形势与政策课建设与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教学效果。(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继续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着力提高质量、强化效能。(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3.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深化党建工作联系制度,继续推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坚持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制定基层党委党务工作细则,全面落实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
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持续推进新时代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学生党支部“党旗领航”工程,持续深化“双进双服务”活动,创新党支部主题党日“规范动作+”。(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启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用活智慧党建教育中心,建设一批优秀党建教育活动室,充分发挥红色阵地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持续加大对基层优秀党建品牌的培育和推介力度,探索新时代基层党建新方法新手段,形成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党建+”品牌。(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认真开展省委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落实好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加大政治监督力度。(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修订完善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选派挂职等途径培养干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教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出国(境)审批管理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干部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优化绩效评价体系,突出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认真落实激励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和容错纠错制度,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5.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规定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专题汇报、专题研究等工作,切实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阵地,办好校报、广播台、官方微信微博,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和讲座论坛的监管,完善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及时稳妥处置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舆情。(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加大与中央、省、市各大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力度,深入推进新媒体平台搭建、阵地使用和活动创新,实现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认真开展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教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亮点工作,精心做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办学成就成果宣传,持续讲好武商院故事,进一步提升学校形象。(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6.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主体办);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主体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发展大局加强对学校第一次党代会部署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校园疫情防控、本科合格评估后续整改等重点工作的专项监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纪法警示教育,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力度。(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查办信访件、案件,提升查信办案质效,加强以案促改促治。(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深入推进清廉校园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清廉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和“十进十建”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7.用心用情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升学校统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系交友、谈心交流制度。(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
抓好民主党派队伍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储备和培训培养。(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
引导统战成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建言献策。(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
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抵御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二)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8.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保卫部(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信息化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认真做好校园管理和师生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做好学校各场所的日常保洁和消杀工作。(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9.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
出台并实施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基建管理处,信息化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部门、各学院)
统筹做好学科建设顶层设计工作,出台《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启动1个省级学科平台申报建设工作,建设1个现代产业学院。(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各学院)
认真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督导检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宣传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评估办);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图书馆,各部门、各学院)
启动“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学院)
积极推进申硕建设点立项工作。(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学院)
新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本科专业3个。(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做好各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新增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获省级教学成果奖至少2项,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350项以上,积极申报马匹科学研究与违禁物质检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科研处,财务处,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高质量完成2022年实验实训室建设与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加强实验实训室科学利用与规范管理。(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处,各学院)
加快推动国内一流的中国马术学院建设,举办1次国家级大型马术赛事,开展1次援疆马行业培训,获批1项国家级马术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牵头单位: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保卫部(处),教务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10.持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武汉“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和武汉国际化发展,根据国内外疫情态势,继续做好外事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外籍教师聘管等工作,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海外名校交流学习项目至少10项、中外校际交流项目至少7个,中外人文交流6批次以上。(牵头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各学院)
继续做好学校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发挥合作成果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学科专业国际化发展。(牵头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相关学院)
办好一批国际学术会议与国际学术讲座。(牵头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科研处,各学院)
各学院形成1-2个长期稳定的海外友好大学协作伙伴。(牵头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学院)
继续做好港澳台事务。(牵头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11.积极做好招生与就业创业工作。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好招生专业,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生源质量,高质量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学院)
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与优质企业联系的紧密度,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本科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86%以上。(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继续做好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与创业园日常管理工作,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26个以上。(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创业学院);责任单位:各学院)
完成20项国家级、6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对校友会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校友在学校和社会的作用。(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12.进一步提升科研水平。
修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一步做好科研“放、管、服”工作。(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加强22个校级学术团队(梯队)和5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的扶持力度,确保立项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纵向项目立项40项以上,力争在国家级项目立项上再有斩获。(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争取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奖。(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知识产权申报力度,鼓励应用性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社会咨询、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合作开发等项目20项以上。(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在核心级别刊物公开发表、收录论文作品或咨询采纳等应用性成果50篇(项)以上。(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技术规范)、行业标准2项以上。(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13.积极创新拓展社会服务工作。
加强培训市场调研,积极拓展和加强与第三方的合作,在合作方式、合作内容等方面积极探索,以需求为导向,整合利用各类优势资源,创造性地设置培训项目,努力打造培训品牌。(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积极探索疫情防控背景下非学历教育培训新模式,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教学模式,进一步满足社会对技能培训的需求。(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认真做好自考、成教、网络学生的学科报考、学位申请、毕业办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承接做好政府部门委派的各种考试任务。(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提高我校军运会场馆利用率,搭建高水平赛训平台,做好湖北省运动会马术项目承办工作,促进湖北马术联赛的举办,推动湖北马术产业的发展。(牵头单位: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保卫部(处),教务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14.稳步推进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持续做好对口帮扶竹溪县前进村、蔡甸区新帮村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会,继续教育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校党委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实地调查研究。(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
选派优秀干部到驻村工作队锻炼。(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投入项目帮扶资金,保障农副产品采购与消费帮扶力度,同时帮助引进资金。(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会,食品科技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探索搭建电子商务平台的可行性,积极协助整合乡村特色资源,进一步指导拓宽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工商管理学院)
组织技术人员、创业致富人才培训。帮助村属企业持续增加就业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四)聚焦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5.加强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围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组织主题宣讲、微型党课、座谈报告、论坛交流、知识竞赛、征文演讲、诗歌朗诵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党委组织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
持续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创新育人载体,精心凝练育人品牌,探索形成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实践经验。(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组织思政课教学竞赛,进一步提升思政课信息化水平,优化实践教学环节,“大学生思政讲师团”讲授思政微课20场次以上。(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单位:各学院)
通过招聘引进、内部调整等方式充实思政课教师队伍,争取出台思政课教师职称晋升标准,实现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单列。(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筹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实践中心”,加大课程思政工作力度。(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
16.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和学生工作。
以庆祝建团100周年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不断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各学院)
深化团学组织改革,做好团支部书记业务能力培训,修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各学院)
推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在师资、课程、实践基地等方面的融合联动机制建设,持续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实践人才、志愿服务人才、文艺人才培养等专项行动,服务学生成长发展。(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
持续深化学生“知行行动”,全面加强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诚信教育,提升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素质。(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团委,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常态化加强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突出加强班风、学风建设。(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不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
精准实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教育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财务处,各学院)
积极构建学生权益维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做好国防教育与征兵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保卫部(处),各学院)
落实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持续推进“一院一品”校园文化精品工程,开展好“致远讲坛”、学术技能节、新枫读书节、社团嘉年华、“校园文化十景”评选、校园摄影大赛、国学小课等特色校园文化品牌活动。(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通识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各学院)
(五)夯实发展基础,推进校园治理能力现代化
17.加快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完成马影河校区用地划拨手续和总平面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
南校区新建大学生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南校区新建食堂项目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图书馆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室内马术馆项目启动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
工科大楼项目完成用地清算工作。(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新增纸质图书5万册,新增文献数字资源9个。(牵头单位:图书馆;责任单位:财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持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校园数据治理工作,优化完善信息化系统、平台,进一步提升我校信息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信息化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18.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开展“养德修为”师德师风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教师将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讲好师德故事,大力弘扬从严执教、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各部门)
探索多方式公开招聘模式,进一步完善“柔性引进”机制,制定个性化的引才留人政策,大力引进适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重点开展博士引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不断提升教师培训质量,深化落实青年教师助教制,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逐步构建全方位校本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制定出台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暂行办法,重点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博士。(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修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建立健全激励、竞争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做好各类专技人员岗位竞聘、各级各类专家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19.不断提高内部治理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机要保密、文件流转、公文处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密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继续发挥学校法律顾问律师团队作用,切实维护学校正当权益。(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法务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工作,充分发挥督办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切实提高执行力与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督办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及时总结推广首问负责制试点先进经验,增强行政和服务保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确保首问负责制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拨款,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及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牵头单位:财务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做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全年预算执行到位。(牵头单位:财务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制定学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牵头单位:财务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规范做好学校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招投标工作。(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积极推进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和节约型学校建设,做好水电的智能监控,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打造文明绿色环保优美的校园环境。(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各部门、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对物业、餐饮公司的监管力度,突出食品安全、食品质量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管,促进服务标准和水平切实提高。(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认真做好对工程、维修等项目的备案审计、结算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和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牵头单位:审计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六)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20.不断完善民主管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建设,高质量开好教代会,保障教职工依法充分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不断深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落实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部门、各学院)
坚持校领导接待日、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倾听教职工合理诉求,积极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工会,各部门、各学院)
21.尽心尽力为教职工办实事。
做好教职工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依法依规发放各项津补贴,用足政策将职工福利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会)
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住院医疗互助,和对经济困难、生病教职工的帮扶慰问工作。(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不断改善教职工工作条件,尽力解决部分教职工办公场所不足问题,切实加强办公设施日常维修维护的管理。(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开展“职工之家”筹建工作。(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加强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好女教职工特殊权益。(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实工作,健全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长效机制,提供更多个性化多样化亲情化服务。(牵头单位:离退休工作处;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财务处)
22.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和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执行平安建设联系点制度。(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绩效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坚决防范和抵制错误思潮、非法传教、邪教渗透、暴恐破坏,配合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和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防范电信诈骗和非法校园贷等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教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不断加强校园安全技防建设,完成校园行人门禁、老旧监控设备更新提升和智慧安消一体化可视平台等项目,基本建成完善的校园安全防控信息化网络。(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财务处,信息化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高质量做好重要节点、敏感时段、节假日的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合理诉求和办结信访件,有效解决问题、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全力维护学校改革发展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维稳办);责任单位:保卫部(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