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武汉商学院 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6-20作者:浏览次数:590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武汉商学院  

2023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学校实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强本、申硕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特色鲜明、行业知名”的一流应用型商科城市大学新篇章。

二、主要工作

(一)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做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未销号的问题,争取支持,强化措施,力争早日整改到位;对已销号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2.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做好集中培训、分层分类轮训和宣讲工作,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三进”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认真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全年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不少于8次,切实提高学习质量。(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创新学习方法、拓宽学习渠道,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切实提高学习实效。(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3.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深化党建工作联系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坚持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持续推进新时代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学生党支部“党旗领航”工程,持续深化“双进双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优化基层党委党务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支持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建立党务工作者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机制,努力推进党务工作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继续用好用活智慧党建教育中心,充分发挥红色阵地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基层党建+”品牌项目。(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和好干部标准,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选派挂职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信念坚、本领高、作风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教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出国(境)审批管理,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健全完善干部干事创业工作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践运用,激励和保障干部担当作为。(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5.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健全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考核细则,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合力,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全年校党委及各基层党委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2 次以上、专题研究2 次以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2次以上,学校每月召开1 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每季度召开1 次意识形态协调联动会。(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完善舆情监控、预测、研判、处置、化解等工作机制,及时稳妥处置舆情。(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加强对学校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管,严格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审批。(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在办好校园传统媒体的同时,加强建设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网络新媒体的优质内容与良性互动,新增3-5个新媒体平台,构建立体化媒体宣传网络矩阵,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6.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深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同级监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围绕学校中心大局工作开展校内专项监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对标对表开展校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推进二级学院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覆盖,强化分析研判结果运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常态化开展纪法警示教育,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力度,严格规范查信办案并提升工作质效,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为抓手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7.持续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学校统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谈心交流等制度。(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

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完成民盟武汉商学院总支换届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支持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建言献策。(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

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信教学生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相关政策宣传教育,抵御宗教渗透和非法传教,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力争获批湖北省统战工作实践创新课题立项。(牵头单位:党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

8.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处),教务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信息化处,团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校各场所的日常保洁和消杀工作。(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加强校医务室建设,提高学校医护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强化学校防疫物资和医疗用品保障,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健康。(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二)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9.统筹推进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和申硕工作。

积极筹备四校合并20周年暨高质量发展大会,总结经验,凝聚力量,推进发展。(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团委,各部门、各学院)

加强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分规划的落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基建管理处,信息化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部门、各学院)

出台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提升学科建设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各学院)

以特色学科建设为龙头,聚焦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及行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和体育学科的优势特色。(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食品科技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各学院)

大力开展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对标对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各部门、各学院)

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扎实做好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对照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各项指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评估办);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图书馆,各部门、各学院)

10.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

出台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验收标准,加强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和验收工作。获批2个本科专业,完成2个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新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本科专业4个,积极推进专业认证工作,遴选立项2个认证培育专业。围绕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做好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与建设管理工作。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370项以上。(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高质量完成2023年实验实训室建设与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处,各学院)

深入开展产教融合,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项以上。(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充分做好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风险研究,推进校企合作共建预制菜现代产业学院、湖北智慧文旅现代产业学院,力争挂牌成立一家现代产业学院。(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食品科技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各学院)

持续加强国家马术学院建设,申报1个目录外专业并通过省教育厅审核推荐,新增省部级科研平台或科技创新团队1个,获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1项,举办国家级或省级赛事4次,制定省部级标准1项,与省、市体育局共建马术队,加快推动马匹兴奋剂检测中心建设。(牵头单位: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保卫部(处),基建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举办第二十一届全国高校旅游学院院长、系主任暨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联席会。(牵头单位:旅游管理学院;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

承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院校研究分会“全国数字化赋能与院校研究专业发展”论坛。(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信息化处)

11.进一步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做好中外合作办学、中外人文交流、学生国际交流学习等工作,完成一批学生赴德留学,新增海外友好大学5所,开展各类海外名校交流学习项目10项、中外人文交流活动6批次。(牵头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学院)

继续做好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发挥合作办学成果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学校及学科建设国际化发展。(牵头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相关学院)

办好一批国际学术会议与国际学术讲座。组织做好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基地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学院)

继续做好港澳台事务。(牵头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12.积极做好招生与就业创业工作。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生源质量,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体育单招运动训练专业首年招生录取工作。(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责任单位: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

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与优质企业的紧密联系,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应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继续做好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与创业园日常管理工作,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25个以上。(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创业学院);责任单位:各学院)

完成至少20项国家级、6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对校友会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校友在学校和社会的作用。(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持续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

13.不断提升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

推动学校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开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和“形势与政策”课。健全“大学生思政讲师团”工作体系和方法体系。(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信息化处,团委,各学院)

积极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搭建“大平台”,建设“大课堂”,建好“大师资”,构建思政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8-10家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完善思政课特聘教师师资库。(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各学院)

以“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为目标,持续要求各门课程在教案编写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持续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做好首批课程结项工作,汇编形成一套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并做好推广。(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学院)

通过学科融合共建模式,优化美育课程体系,加强艺术社团建设,推动美育协同创新。(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团委,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积极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逐步建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学院)

14.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和学生工作。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组织青马工程学员专题培训,用好“支部主题团日”“青年大学习”等平台,不断强化青年学生思想理论武装。(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学院)

出台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学生组织建设。(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优化“西部计划”、社区“共同缔造”青春行动等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提升学生志愿服务专业能力。(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全力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着力将学生社区打造为学生党建的前沿阵地、“三全育人”的实践园地、平安校园的样板高地。(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常态化加强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突出加强班风、学风建设。(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持续深化学生“知行行动”,全面加强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诚信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艺术学院,各学院)

不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精准实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教育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财务处,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学生意见建议沟通及处理机制的实施,积极构建学生权益维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团委,各部门、各学院)

做好国防教育与征兵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15.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高雅艺术进校园”等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各学院)

提升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成效,开展好“致远讲坛”、学术技能节、新枫读书节、社团嘉年华等特色校园文化品牌活动,升级大学生中心实验小剧场、“第二课堂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提升校园信息化、智能化设施水平。(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信息化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大力弘扬校训精神,努力构建内涵丰富、品位高雅、充满生机的校园文化。(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积极申报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牌项目,争取获得省级以上奖项1个以上。(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做好新一轮各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校园打好基础。(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

16.进一步提升科研水平。

修订完善科研管理、奖励、考核等制度,切实做好科研“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推动高质量高层次科研成果产出。(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财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加强21个校级学术团队和6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积极申报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加大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力度,不断优化科研机构设置,积极申报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的扶持力度,稳步提高立项数量和质量立项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0项以上。(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争取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奖。(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持续推进应用型研发,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知识产权申报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合作开发、咨询采纳等项目20项以上。(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在核心级别刊物公开发表、收录论文作品50篇以上。(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开展学术交流活动50场次以上。(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17.积极拓展社会服务。

积极拓展和加强与第三方的培训项目合作,在合作对象、合作方式、合作内容等方面不断深化优化,整合利用各类优势资源,进一步满足社会对技能培训的需求,努力打造培训品牌。(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认真做好自考、成教、网络学生的学科报考、学位申请、毕业办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承接并认真做好政府部门委派的各种考试组织工作。(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18.持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持续做好对口帮扶竹溪县前进村、蔡甸区新帮村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会,继续教育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实地调查研究。(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

持续投入项目帮扶资金,保障农副产品采购与消费帮扶力度。(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会)

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组织技术人员、创业致富人才培训,帮助村属企业持续增加就业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深化与西藏山南市乃东区交流,在武汉市第十批援藏工作队指导下协助乃东区开展技术培训、研发设计、实习实训等工作。(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食品科技学院,艺术学院)

(五)进一步推进校园治理能力现代化

19.大力推进校园基础建设工作。

加快推进马影河校区一期工程建设,各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封顶;马影河校区二期工程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力争工程总承包单位进场。(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教务处,图书馆,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

南校区新建食堂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

完成汉阳校区维修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完成室内马术馆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

大力推进南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南北校区步行天桥、工科大楼、商科大楼等项目方案设计优化、深化及可行性研究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

持续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完成核心网络设备升级、教学环境区域改造等项目建设。持续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及相关智慧化应用,推动财务报销系统、教务系统等建设,不断提升教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信息化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新增中文纸质图书5.1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牵头单位:图书馆;责任单位:财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20.持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

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讲好师德故事,选树从严执教、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学校“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既定目标,科学设置招聘计划,提高人才引进“精度”;完善预聘制博士管理制度等,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充分挖掘人才潜力,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深度”;借助第三方力量,积极探索多元化、柔性人才引进机制,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广度”,力争引进博士等各类人才40人以上。(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建立教师培训常态化机制,完善校院两级教师培训体系,不断深化教师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教务处,财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发挥教师发展中心平台作用,持续深化青年教师助教制,做强青年教师发展协会(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鼓励教师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技能、职称资格证书。(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各部门)

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探索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标准。(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各学院、各部门)

21.不断提高内部治理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做好普法宣教,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各环节(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卫部(处),各部门、各学院)

积极完善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优化考核内容,强化日常考核机制,更好地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绩效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适应新形势、新政策以及学校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新一轮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完成新的制度汇编。(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持续加强档案工作。(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机要保密、文件流转、公文处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密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继续发挥学校法律顾问律师团队作用,切实维护学校正当权益。(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法务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与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督办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拨款,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及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牵头单位:财务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做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全年预算执行到位;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绩效评价工作,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财务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规范做好学校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招投标工作。(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和餐饮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探索教工食堂自营与外包相结合模式,促进服务标准和水平不断提高。(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财务处)

积极打造文明绿色环保优美的校园环境。(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认真做好项目备案审计、结算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和财务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牵头单位:审计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六)共同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22.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

高质量开好校院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依法充分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科学、规范开展教代会提案办理和优秀提案评选工作,促进教代会提案办理水平和提案质量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部门、各学院)

不断深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部门、各学院)

坚持校领导接待日、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倾听教职工合理诉求,积极解决处理好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23.用心用情用力为师生群众办实事。

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成果,强化跟踪问效,切实把好事办实、办到师生群众心坎上。(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部门、各学院)

继续组织党员教职工下沉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做好教职工薪级工资正常晋升工作,依法依规发放各项津补贴,用足政策,落实职工各项福利。(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会)

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住院医疗互助,和对经济困难、生病教职工的帮扶慰问工作。(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加强女教职工工作,继续为女教职工购买特殊疾病互助保险。(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认真落实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健全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离退休工作处;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财务处)

24.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学校平安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形成平安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政治安全能力建设,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推进反恐怖斗争。持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安全文化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校园贷等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教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继续加强校园安全技防建设,做好安防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提升项目,提高校园安全整体防控能力。(牵头单位:保卫部(处);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处)

进一步加强校园安保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建设,打造思想好、能力强、形象佳的安保队伍。(牵头单位:保卫部(处))

高质量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合理诉求和办结信访件,有效解决问题、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全力维护学校改革发展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维稳办);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