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编制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期限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年,武汉商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特色鲜明、行业知名”的一流应用型商科城市大学新篇章。
按照省教育厅推进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目的,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情况下,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制度建设,构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通过对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面梳理,推进教育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切实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在制度建设方面,学校以依法治校为契机,注重制度建设工作。2022-2023学年,新制定制度47个。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学校信息公开渠道。
为适应信息公开新常态下的工作需要,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通过OA办公平台、校广播、校报、橱窗等传统媒体,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周工作安排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二是以门户网站专栏为主,进一步优化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信息门户网站建设。三是通过校领导联系基层师生、校领导向离退休老同志和民主党派人士定期通报校情、学生事务下午茶、书记校长信箱等工作载体,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以此为基础,结合移动应用、微博、微信、QQ群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执行监督,确保信息工作有序开展。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日常督查职能,加强对校内各单位网站、相关宣传栏等方面的巡查和提醒。通过理顺机构、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工作,确保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
学校对办学方针、根本任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在学校网站首页和信息公开专栏上都予以公开,并保证定期和不定期更新完善。尤其注重对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要事项予以主动公开。其他各项信息根据学校安排,通过信息公开专栏、OA办公管理系统以及纸质等形式对外公布。
2022-2023学年,通过学校OA办公管理系统,向全体教职员工共发布文件212份,信息公告293条。
2022-2023学年,学校不断强化开放办学和依法治校意识,通过武汉商学院官网、校报、广播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等多个载体和途径及时公开相关办学治校信息,方便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学校各方面工作。2022-2023学年,学校官网共发布新闻1352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90条,并制作了主题教育专题栏目;校报累计出刊18期,发稿360余篇,字数累计达39.8万余字;2022年荣获湖北省高校校报新闻奖14项,评比中,消息类、版面类、新媒体类实现大满贯;学校官方微博发布博文812条;开展抖音视频拍摄及制作发布423次;官方微信发布消息442条,浏览量累计达100万次,现有“粉丝”55980人;校园广播节目制作200次,共计时长超16200分钟,全年收听人数累计60余万人;校史馆开放240天,参观人数达1.8万人次,其中讲解覆盖人数达到3200余人;接受和邀请社会新闻媒体记者采访5123余人次,在中央、湖北省和武汉市等各级媒体公开发表原发性新闻稿件180余篇。
(二)招生考试信息
通过校园网招生网页,及时公布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助学通道、往年录取情况、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并开通电话专线接受考生、家长电话咨询。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通过OA系统、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网以及向各相关单位下发纸质文件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相关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校办企业信息,各类采购招投标信息,财务预决算,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等信息。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各类学生收费标准和依据,实时更新发布招投标信息公示。此外,学校通过教代会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公布学校年度财务预算、预算执行、财务决算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四)人事师资信息
主动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学校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免、人员变动等方面干部人事信息公开,坚持干部人事工作信息发布透明、公开及时。招聘信息通过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等多渠道及时发布。
(五)教学质量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以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扩展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利用微信和QQ群等平台,为学生获取就业信息提供便捷。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管理办法,违纪处理规定,申诉管理规定等信息。
《学生手册》中印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生奖励处罚相关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后发放至每位学生手中。通过公示各类奖学金、评先等信息,公布学校的投诉电话,公开学生奖、助、勤等的评定和发放,切实保障学生的知情权。
(七)学风建设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学风建设机构,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以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
(八)学位学科信息
主动公开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等信息。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各类学校招生简章、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等信息。
(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接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十一)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2022-2023学年未接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我校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还需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的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等。
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将以《清单》为依据,细化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制度,大力推进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在全校工作部署中的定位,将事后反馈和事中监督深度结合起来,扮演好领导决策和部门执行“参谋服务”的角色。
武汉商学院
2023年6月21日